信仰約章

教會約章是每個浸信會會友在神人面前互相締結之盟誓,內中表明對神、對教會、對肢體及對世人責任之體認。茲分述如下:

1. 我認信教會之基要信仰:

  • 相信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乃三位一體之真神。
  • 相信真神聖父是宇宙萬物的全能主宰。
  • 相信聖子耶穌是全人類的拯救主。
  • 相信聖靈是信徒的保惠師。
  • 相信新舊約是神默示的聖經。
  • 相信教會是基督建立的,基督是教會的元首,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。
  • 「道」是基督成為肉身,在十字架上流血捨身,救贖全人類的罪過,而且祂從死裏復活,升上天堂,祂亦會再次從天降臨,迎接信徒,審判世界。

2. 我認信浸信會之信仰原則:

  • 聖經為治會及個人生活最高準則。
  • 信徒祭司職份。
  • 地方教會獨立治權。
  • 政教分離。

3. 我認同浸信會之神主民治體制。

4. 我認同浸信會兩個禮儀之象徵涵義:

  • 浸禮是主耶穌所示範,是重生得救者公開表示信仰及加入教會之儀節,其沒入水中及再上來之形式表徵與基督同死、同埋、 同復活及成為神家裏的人。
  • 主餐禮是主耶穌所設立,餅和杯象徵基督身體擘開及流血所成就之救贖,恪守此禮為的是紀念主、反省己身、團契相交及等待主再臨。

5. 我願遵守信徒之本份:

  • 每天讀經禱告靈修,使生命連於元首基督。
  • 無論處何境況,緊守基督徒應有原則,發揚基督香氣。
  • 無論得時不得時務要傳道。
  • 按時參與各項教會聚會,使生命得供應和長進。
  • 盡力於金錢、才幹及時間上事奉主。

6. 我願遵守本會會友之義務:

  • 遵循基督的教訓,遵守教會的規則,及依照會員大會議決之事項行事。
  • 奉獻力量、物質及金錢給神使用。
  • 彼此相愛、彼此幫助,全心合作,宣揚福音。
  • 幫助教會的各種活動及聖工。